一探究竟:国企改革指导意见出炉 五大部委详解各抒己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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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万众期待之中,新华社正式发布了中共中央、国务院近日印发的《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》。

  今天上午,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上午10时举行吹风会,邀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张喜武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、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、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介绍《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》有关情况。

  小编特整理了五位发言人的发言资料,以飨读者。

  国资委副主任张喜武发言重点

  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,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国资监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,为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明确了方向, 规划了主路径。

  实现以管资本的目标,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,推动政企分开、政府公共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;要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边界,推进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,不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;国有企业作为独立市场主体,享有经营自主权,对直接出资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。

  关键抓好“一个转变、两个清单、三个归位、四个重点”。

  一个转变: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,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。

  两个清单:是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,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,做到该管的科学管理、决不缺位,不该管的要依法放权、决不越位。

  三个归位: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,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,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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