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各种APP应用通过聚集“增值内容”实现权益收益
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信息通报中,手机应用程序APP被划分为游戏、影音播放、生活服务、资讯阅读、日常工具、社交通讯、系统工具、办公学习、拍照摄影、运动与健康、电子商务、网络支付、智慧物流、互联网金融、主题、外文等16个领域。按照服务内容类型的不同,一般意义上,增值业务可以分为三类,信息服务、娱乐服务和电子商务三类。信息服务类:指通过新闻客户端、手机报、网络广播、网络电视、电子杂志、生活信息网站等渠道提供的天气、出行、优惠、便民、娱乐等生活相关的信息资讯等;娱乐服务类:是满足消费者对文字、音乐、视频、游戏及社交、创造等方面的阅读、欣赏和消遣需要;电子商务类:是提供日常衣食住行用中涉及到的与消费相关的服务,包括预订类、支付类、团购类、优惠券类。
以上对比中,我们就可以发现,SP公司的各种增值业务均可以实现APP化。APP化的增值业务反映到用户端,就是各种内容需求和应用,在用户眼里就是应用权益;反映到运营商端,就是持续低价的管道流量;反映到SP公司就是内容资源。克里斯·安德森《免费:商业的未来》一书描述过的免费模式,正是各种APP得以快速开发和大面积推广的原因。安全软件奇虎360的故事想必很多读者都有所耳闻,奇虎360的业务经营模式被称之为Freemium,即Free(免费)+Premium(增值服务),具体这里我们不在过多介绍。有兴趣的读者可以百度查询相关资料。对运营商来说,现在最大的问题是,曾经通过增值业务还可以获得功能费和点播费,而APP化的增值业务经由通信“管道”从SP直达用户,运营商除了收点持续降价的流量费外,再无所获。可以说,运营商的“管道化”和SP公司增值业务的APP化,都从不同角度反映了运营商“内容”缺乏的现状。如果这种现状得不到改善,那么失去内容的运营商,最终只能是流量搬运工。
移动互联网是电信、互联网、媒体、娱乐、电子商务等产业融合的汇聚点。随着技术的发展进步,用户的需求从通信到信息,内容的价值正越来越多地凸显出来。运营商过去对增值业务的掌控力度已经一去不复还。在增值业务业已APP化的情况下,加大权益营销,即便不能创造内容价值,还可以在内容上分一杯羹。
(作者:王常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