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中国,每天有10亿手机用户会打开微信,1.2亿用户发朋友圈,其中6.7亿张照片,1亿条短视频。
这还不算人们发在短视频平台上和微博上的数量。
无形中,手机成了拍摄社会现象的“监控头”,成了制造短视频的便捷入口,也成为了围观他人隐私最便利的“武器”。
越来越多的热搜里,引用的是路人记录的画面和视频。
越来越多的社交话题里,隐私内容成为大家八卦的核心。
一如本周之最,手机的多面角色,也开始让人反思。
本周最“广”当手机成为社会现象监控头
西安地铁报案拖拽女乘客一事,如果不是有乘客当时拍下视频被引用为新闻素材,恐怕也无法引起全国人民的热议。
如果是20年前,这样一种小范围事件,可能会被地铁安保部门低调处理。
即使女子声称自己被拖拽行为造成内衣裸露衣不蔽体,感受到极大侮辱,但如果没有当时场面的视频和图片作证据,估计也会被有关部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,很难得到社会监管部门的重视,更难上升到央媒评论的层面。
但这名保安在强行拖拽女乘客并导致其身体暴露时,显然一是缺乏职业规范约束不认为自己的行为会越规,二是忘了人人手里都有的手机,会随时记录下社会百态中的场景。
视频传到网络,引发全民舆论,西安地铁也想尽快把事情压下去,给出的第一份事件通报只提到保安“带离”女乘客,未说明其行为有何过分之举。
对这种掩盖式说明,网友能忍吗?
在持续舆论中,西安妇联表示持续关注和跟进,多个官微纷纷发出评论,中国妇女报称西安地铁有必要重新调查,交通运输部下属的中国交通报也通过其官微交通发布,表明对此事的看法,地铁运营方应当及时的报警,由公安部门进行后续执法工作,并用了“越俎代庖”四个字。
随后,西安市公安部门再出事件通告,描述了“保安员陈某某强行拉拽郭某下车,造成郭某部分身体暴露”的一句,但因不构成违法范围,对其予以停职调查处理。同时也指出女乘客“扰乱地铁公共秩序,情节轻微,不予治安处罚”,
而这样“各打50大板”的通报,其实并未解决网友热议的问题。
央视新闻对此评论称:女子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拖拽,通报称其“部分身体暴露”,而保安行为“不构成违法犯罪”,通篇连句“对不起”都没有……既然通报提及女乘客扰乱治安“情节轻微”,就说明保安强行拽其下车的举动并无必要,那么“不违法”的依据是什么?终止舆论争议的唯一方法,是厘清事件的责任归属,让相关人士依法承担责任。
最终,西安市纪委监委通报,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及其运营分公司在工作中服务群众意识不强;日常监管存在漏洞,保安人员履行职责不文明不规范;事件发生后调查核实情况不深入不全面,并对数名相关负责人予以党内警告、调离岗位、诫勉谈话等处置。
至此,这段社会事件才在手机“监控头”引发的网络舆论下,得到了更大层面的重视。
数日前,河南焦作一名大妈进入某大楼时拒绝防疫人员让其扫二维码,并对防疫人员阻拦其进入而大打出手,最终将该人员打倒在地。
这一连串举动,被多个手机拍了下来,传到了网络。
如果没有视频和图片证据,很难说该防疫人员是否会得到合适的安抚、赔偿,动手的大妈是否会得到有力的治安处理。
但在多角度视频“作证”下,最终,警方对涉事大妈王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、罚款700元的处罚决定。
如果不是有手机拍摄记录,我们很难知道疫情初期很多女性医务人员连生理期用品都买不到,也就没有随之而来的全社会驰援。
如果不是有手机拍摄记录,我们也很难对这类说不清道不明的社会现象予以记录,并通过相应部门的治理,促成社会秩序的完善。
人人都是记录者。
这已不是一句广告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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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周最“扰”
当手机成为他人隐私窥视口
这周,此前每隔一段时间输出一次精品视频、也发展了电商业务的李子柒真的怒了,以至于去报了警。
报警的4天前,李子柒助理发过一条警示大家的微博,称近期有很多人冒以李子柒的名义,四处发诈骗短信。
同时,困扰李子柒的还有另外一件事:就像曾经的大衣哥,今年的拉面哥,奥运上的全红婵一样,她的家也已被频频骚扰,围观窥视。
从2016年走红开始,这样的骚扰就从没停止过。李子柒视频里,自己和婆婆所在的家处于乡村深处,但不知以何种渠道,有人开车摸到了她的家,甚至操控无人机在其房屋上空拍摄。
李子柒报警,但无人机主人坚称是来旅游,觉得房子好看才拍摄。除了无人机,还有窃听器、监视器开始安装在她家周围,甚至把她逼迫到搬家。
李子柒的报警和停更,都在向网络释放一个信号:流量如同深渊,可当你凝视深渊的时候,深渊也在凝视你。
此前,拉面哥意外红了后,数不清的博主和网红跑到他的摊位和家门口蹭热点,周边个体户也搞出了“出租WIFI一天一台30元”生意而赚了钱。他所在的村子甚至“被动”成了中国第一个全面普及5G网络的村子。
无数个手机和相机对着他简陋朴实的拉面摊位一顿狂拍,网红借着他的摊位自制噱头,只要流量不顾内容的一个畸形市场再次被放大。
很多人在意的是,隐私被侵犯到底会得到多大力度的处罚,才能让手机不再成为隐私窥视的帮凶。
遗憾的是,处罚很轻。
此前就直播侵犯隐私权一事,紫金山科技向多位律师进行了咨询。其中一位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称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,对有“偷窥、偷拍、窃听、散布他人隐私的”的行为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“相对欧美等发达国家来说,我国目前侵犯隐私权的维权成本高,但违法成本却很低,几乎可以说是‘毛毛雨’。毕竟有关隐私权的立法国外都进行的比较早,数据法方面也比国内早,现在国内研究数据法都得盯着国外立法动态。”
不知何时,手机下的隐私围观或者偷窥事件能促成违法成本的提高,至少,绝不应该是毛毛雨。
本周最“严”
当手机成为审丑娱乐制造机
9月2日,成名于短视频APP、全网粉丝量近千万的超级网红“郭老师”,在多个平台的账号都遭遇“永久封禁”,平台方面给出的原因为“不符合社区规范”。
以“审丑”内容无下限拉低视频内容的网红,又被封禁了一个。
但短视频平台上,这样的审丑制造机还有很多很多个。
只凭借一部手机,哪怕没有才艺,也不带货,纯靠在直播的时候扮丑妄言,装疯卖傻,用粗鄙的、重复的言行刺激网友的“模仿欲”,从而走红全网,凭借流量赚得盆满钵满。
封禁通知发出后,很多粉丝还感到气愤和惋惜,觉得她给自己带来了不少快乐,甚至还有人说“我的青春结束了”……
这么夸张的评论,不难理解,是因为这类网红制造的审丑内容本身就是瞄准了人性的弱点。
在快节奏的工作之余,短视频就凭借不用观众动脑就能获得几十秒快乐而吸引了8亿用户,其中,低门槛的内容越来越多,无尊严、无底线的扮丑搞怪更是让很多人“无门槛”地实现了心理满足。正如央媒所说,如果放任“审丑”成为一种正常,对于主流价值观和主流文化理念是极大地腐蚀和消解,表面是娱乐逗笑,实际上是让“低俗、庸俗、媚俗”助长了“唯流量论”,让整个社会的心理状态更加浅薄和浮躁。
此次“审丑”系的网红凉凉,是必然,但还远远不够。
唯流量而制造的低劣内容、炫富、模仿、假面人设吸引打赏等,可不可得到更大力度的治理?
希望这是一个有答案的问题。